摘要:近日,最高人民檢察院通過官方網站通報了今年查處的12起檢察人員違紀違法典型案件。這些案件中包括,河南省南陽市臥龍區(qū)檢察院反瀆局原局長周勇等人開設賭場等。
印象慶陽網訊 近日,最高人民檢察院通過官方網站通報了今年查處的12起檢察人員違紀違法典型案件。這些案件中包括,河南省南陽市臥龍區(qū)檢察院反瀆局原局長周勇等人開設賭場等。
在八項規(guī)定不斷深入人心的當下,檢察官竟然當起賭場老板,無疑是違規(guī)之舉。檢察官拿著納稅人提供的薪水,不處理公務,卻放下手頭的工作,當起賭場老板開警車護送開發(fā)商,這是哪門子邏輯?這到底是機關人浮于事,工作太清閑,還是檢察官公然違規(guī)違法當“紅頂商人”?
無論是《公務員法》還是國家政策對公務員經商都是嚴格禁止的。早在1998年國家就嚴禁公務員經商。《公務員法》第五十三條明確規(guī)定:“公務員不能從事或參與營利性活動,在企業(yè)或者其他營利性組織中兼任職務”?!豆珓諉T法》還對公務員辭職或者退休經商做出了明確規(guī)定。公務員辭職、退休經商都有緊箍咒,檢察官擔任賭場老板顯然是違法之舉。
公務員掌握著公共權力與公共資源,其職責就是為公眾提供良好的公共服務。公務員帶著權力資源以及其他創(chuàng)業(yè)者無法比擬的人脈關系從事經營活動,經營茶樓開財場,不管是幕后指揮還是赤膊上陣,都難免會造成官商不分與權力腐敗,破壞公平合理的市場經濟秩序。
這位檢察官開賭場當老板,官商如此勾連不清,按照相關法律法規(guī),他理應得到嚴厲處置,否則民意將無處安放。當然,檢察官如此高調經商,這到底是他手眼通天,玩轉了當地官場,還是當地官員經商已成氣候,亦或兩者兼而有之?這些問題無疑都需要理清。
面對檢察官當老板的現實,我們一方面期待上級紀檢部門積極介入、秉公辦案,把“檢察官老板”背后的問題一查到底,揪出“檢察官老板”背后的仙人,看看哪些公務員在違法經商,用翔實的調查結論給當地民眾一個交代,并依法啟動問責程序與司法程序。
另一方面更期待輿論監(jiān)督全程參與,在官場潛規(guī)則一時半會難以打破的語境下,營造寬松、透明的輿論監(jiān)督環(huán)境,“檢察官老板”事件的調查與處理結果也更令人信服。
編輯/張治賢
